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党委工作部门,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日常办事机构。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巡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。
二、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。
三、在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组织实施学校巡察工作,统筹、协调、指导校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四、组织业务培训,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和学院,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等。
五、向有关部门移交巡察相关事项。
六、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。
七、组织巡察整改工作,并对整改等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督查。
八、起草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等,做好巡察工作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。
九、承担学校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及安全保密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
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